作者: 点击次数:540 发布时间:2018-05-17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为做好辽宁省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决定,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采取企业自主投档,专家审核归档的方式确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主投档产品的范围
2017年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范围为9大类23小类47个品目(详见附件1)。经过自主投档、专家审核确认公示后,导入“辽宁省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
二、自主投档产品的资质
(一)投档产品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其生产企业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
(二)投档产品必须是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应在2017年1月1日(含)以后,且原推广鉴定机构已经网上公开发布了该产品的推广鉴定信息。
(三)被农业部和省级农机主管部门暂停、取消补贴资格的农机产品和企业不得投档。
(四)国家或省级产品质检部门质量抽查公告中列入不合格的产品不得投档。
三、投档流程和工作要求
(一)生产企业网上自主投档。登录“2017年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系统”(http://61.161.226.172:8081),按要求进行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填报产品信息,具体操作方法详见“辽宁省农机补贴产品自主投档系统企业操作说明”(详见附件2)。
1.对于2016年已在我省归档并已进入“辽宁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的产品,如果产品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生产企业无需再报送纸质材料,只需按“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系统”要求网上投档申报。
2.对于2017年新申报的产品和“辽宁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有变化的产品,首先按“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系统”要求网上自主投档申报;同时生产企业需根据归档所需材料要求报送纸质材料一份,并且要胶装成册。网上投档和纸质材料报送同步进行。
需报送的纸质材料具体如下:
(1)辽宁省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报送表(加盖公章)详见附件3
(2)企业基本情况表 (详见附件4)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4)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推广鉴定报告、检验报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5)国家实施生产许可和强制性认证等管理的产品应获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且在有效期内。
(二)合理确定产品投档档次,严格按要求和格式进行投档。投档时出现提交的信息中产品主要技术参数、检验报告、产品推广鉴定报告、产品推广鉴定证书、产品铭牌中所标识产品名称(型号)、产品推广鉴定信息网址链接等不一致、不清晰、不准确的、产品不能明确界定类别、档次的,应按规定要求及时办理或提供证明;对测算补贴比例高于30%的产品,需降低档次投档。对2016年已经归档的产品,也须自行测算补贴比例,据实投档。
(三)必须如实填写企业和产品信息,确保完整准确真实有效。我们只对企业投档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评阅,不对企业所投档次做任何形式的调整。如因信息填报错误、材料不全等原因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企业自负。
四、其他事项
(一)自主投档时间
第一批:2017年5月3日至5月22日
第二批:2017年6月1日至6月20日
第三批:根据情况开展,时间待定。
对符合我省补贴产品归档要求并已通过“2017年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系统”的产品,将在我省农机化信息网上分批进行公示。
(二)纸质材料报送单位
报送单位:辽宁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88-13甲
(三)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王萍 刘戈
电话(传真):024-86545067
附件:点击下载
1.辽宁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7年调整)
2.辽宁省农机补贴产品自主投档系统企业操作说明
3.辽宁省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报送表(加盖公章)
4.企业基本情况表
5.辽宁省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申报书(封皮)
辽宁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
2017年5月3日